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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強化本會組織服務效率,加強推動「以殘輔殘」的志願服務精神,本會於94年7月19日在板橋市新生街29巷3號,租契房屋作為服務中心及訓練所,因此本會房屋、月租費、行政費、水電費,及各項【動、靜】態活動費用,均誠盼諸位善心人士在能力所及之下惠予協助,銘感仁恩,獻助者本會將刊登列載芳名錄中。
【贊助方式】
「迎接二千新紀元、肢缺無礙心修圓」計劃
一、為促進身心障礙者「殘而不廢」,激發其潛能,並俾使社會各界對身心障礙者認同,給予機會均等,完全參與在生命共同體共存空間。本會秉持「以殘輔殘」的志願服務理念,提供殘胞無數生計之路,並負起了部分社會倫理道德教育之責,提高了身心障礙者的人格素養,來參與社會,成為有用的人力生產資源。本會從事公益活動至今,深受政府以及媒體的肯定,今日有這樣的成就,也應感謝各方的大力照顧支持,本會為了更增進服務品質,致須成立顧問團來作為本會多方面的資源後盾,故具備愛心、熱心、耐心以及用心的長官或各級代表、地方人士,都是本會禮聘顧問之一,透過顧問協助,使本會能有固定辦公場所,並聘僱專才來擴展造福更多的身心障礙同胞。
二、本會敦聘辦法,區分以下幾點之捐款數或認養活動等。
(一)認養活動一次者或捐增五萬元以上者為名譽理事長。
(二)捐款達三萬元以上者為名譽顧問。
(三)捐款達二萬元以上者名譽理事。
(四)捐款達五千元以上者榮譽會員。
(五)捐款達一千元以上者贊助會員。
(六)提供各項資源者,另增感謝旗乙面作為紀念,以玆感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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